签订
家居装饰合同应注意几个方面,以防止出现转包家装工程和挂靠
公司的现象。
1、签订
合同之前,客户应先审核
装饰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,必要时可向
装饰公司上级或有关部门核准。同时客户应先参观
装饰公司正在
施工的现场,检查工地管理、卫生、防火、制作工艺及工人素质。客户还应严格审定
装饰公司提供的
设计方案及报价,并将预选的材料样品封存。
2、在签订
合同时,应详细注明工期、几次验收程序(材料验收、隐蔽工程验收、局部验收、整体验收)、详细制作过程说明、甲乙双方各自提供材料的名细和日期,
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订(如有委托须复印委托书)。
3、签订
合同时,客户向
装饰公司索要:-工商执照的复印件(加盖
公司红章)。
资质证明的复印件(加盖
公司红章)。-项目经理和工程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
公司正式职工的工作证复印件。工程验收合格后以上四种证件退还
装饰公司。
4、工程款必须由业主亲自交到
公司财务,并索要
建筑安装专用发票,禁止其他人代收工程款。
5、工程完工进入保修期,客户可依具体情况与
公司商议,保留原证件或扣留工程款总额的部分质量保证金。
6、注明
施工和保修期间
施工队和消费者发生的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由
装饰公司承担。